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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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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惩罚性赔偿约定是怎样的

来源:尹明沁律师
发布时间: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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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惩罚性赔偿约定会按照受害人实际收到损失的三倍进行赔偿,而发生的效力是在合同一方提供合同约定服务的时候存在欺诈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情况就需要进行赔偿。接下来重庆合同纠纷律师尹明沁针对"合同惩罚性赔偿约定是怎样的"这个问题为大家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和工作有所帮助。

一、合同惩罚性赔偿约定是怎样的

合同惩罚性赔偿约定会按照受害人实际收到损失的三倍进行赔偿,计算方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惩罚性赔偿金适用的前提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欺诈行为。欺诈是指经营者采用捏造虚假情况、歪曲事实,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实施欺骗,使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面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欺诈行为主要是:

(一)在商品或服务的广告中,制作、发布虚假的、引人误解的广告;

(二)对商品的价格作虚假表示;

(三)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冒用质量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商品的产地,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四)商品存在瑕疵面不予告知;

(五)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

(六)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七)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面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八)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如何限制惩罚性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属私的制裁,我国合同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其最高限制,但在司法上应当有一定的限制,这是毫无疑问的。

()违约金条款的效力规制

违约金条款属于从合同,自可以适用《合同法》五十二条、五十四条通过无效或可撤销等制度来规范此类条款的效力。

在适用五十二条时应该从严把握,不能因为违约金具有惩罚作用就使之一律无效。而以惩罚性违约金的形式谋取非法利益的,自始、确定、当然的无效。

()数额规制

法律对惩罚性违约金在数额上也没有明文限制,应该予以限制的态度是明确的,究竟应该限制在多大的限度才是最受争议的。

基于违约金与定金的相似状况,可以参照担保法九十一条规定的关于定金数额的限制。惩罚性违约金的数额应该不超过主合同标的百分之二十。这个数额不太恰当。虽然从功能上来讲,适用惩罚性违约金之后还可以再请求损害赔偿,但从实际操作来看,为避免繁锁的诉讼,当事人很少有再诉请损害赔偿的。

综上所述,对于合同惩罚性赔偿一般都是针对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的一方进行赔偿的,通常赔偿都是按照受害方实际损失的两倍进行赔偿,如果损害后果严重且影响较大的,就会赔偿三倍,但惩罚性赔偿只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以上内容就是重庆合同纠纷律师尹明沁为你整理的关于“合同惩罚性赔偿约定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尹明沁律师,她会给您最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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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尹明沁
  • 执业律所:重庆利欣律师事务所
  • 职  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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